Hello大家好!我是陈杰提起电子警察想必大家都不陌生,而且不少朋友可能还有过被抓拍的经历。不过,越来越多的电子警察却让很多司机朋友又爱又恨。首先,电子警察的正面作用是主要的,也必须肯定,它们确实更好地维护了交通秩序。但不合理抓拍、隐蔽抓拍等也让很多人怨气很大。针对这个问题,今年两会上,一位叫韩德云的人大代表提议要防止滥用电子警察,并且清理不合理的电子警察。这个提议一出,迅速登上了热搜,网友一片叫好和支持。不过简单的拍手称快难免会流于肤浅,今天我们就跟大家一起,好好掰扯掰扯电子警察背后的那些事。
天量罚款,屡见不鲜
电子警察之所以被诟病,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其经常创造出天量罚款。据统计,2020年全国交通罚款总额高达3000亿左右,而根据公安部的信息,2020年,中国汽车保有量大约为2.81亿辆,也就是说去年一年里,平均每辆车交通罚款超过了1000元。(大家去年被罚了多少,可以在留言区晒出来哦。)当然了,并不是说罚款总额高就一定是滥用电子警察的锅,我相信这其中大多数都是合理合法的处罚,但电子警察在这其中也一定贡献了不小的比例。比如,据韩德云代表的调查,在某些电子警察密集的区域,如北京京新高速箭亭桥北进京方向,产生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罚款,一个月内竟然高达40790起,平均每天1359起。而在全国各地,部分地区在道路交通状况本身就不够合理的情况下,通过电子警察更是产生了天量的罚款收入。又比如,在沈海高速茂云电白服务区的一个电子警察,2017年一年中就产生了12.5万个罚单,罚款总额高达2500多万。2500多万是个什么概念呢?这已经超过了不少上市企业一年的利润了。那为什么这个路段会产生如此多的罚单呢?这是因为在进服务区之前有一条长达1.5公里的实线,想进服务区的话就要提前1.5公里变道,否则就只能压实线变道了。而如果错过这个服务区,下一个服务区则在80公里之外。对于一些急着上厕所或者加油的司机来说,压实线变道就成了一个不得不做出的选择。当地交警解释说,这么设置的理由是服务区容量有限,长实线是为了提前分流,减少进入服务区的车流量。不过,从结果上看,分流效果达没达到不好说,罚款效果却是达到了。当然了,经过媒体报道,这个路段已经进行了整改,并停用了电子警察。此外,在同一条高速上限速忽高忽低、在交通状况很通畅的路段限速过低、隐藏拍摄等等情况也并不少见。而这些路段的电子警察,也都成了罚单“高产”的劳模。
罚款越来越多是监管的失败
针对这样的现象,韩德云提出对电子警察应该在什么路段设置、设置多少、由谁核准、以及使用的规范和程序等问题进行国家同一的管理和规范。这些我们当然支持,而且希望国家能尽快落实。不过这些仍然是关于电子警察使用的技术问题。而我想和大家聊聊使用电子警察的逻辑问题。有人可能会问,电子警察这样司空见惯的东西,还有什么逻辑问题吗?我们首先要回到问题的原点,为什么要设置电子警察呢?目的当然是在警力有限的情况下,更好的管理交通秩序。如果,一个电子警察设置一段时间以后,交通违法行为没有明显减少,而是每天产生大量罚单,甚至罚款数额不断走高,那这又说明什么呢?我想,这除了能证明电子警察的效率真的很高之外,还说明通过设置电子警察这种方式管理、规范该路段的交通这一办法,至少是效果不明显,或者是失败的。既然没有取得相应效果,是不是就应该撤销,或者再采取一些别的措施呢?比如,前边提到的北京京新高速箭亭桥北进京方向,一个月内,平均每天产生1300多起违反禁止标线的罚单,至少就能说明,通过电子警察监控罚款的方式,解决不了这个路段的这种违章问题。那既然不能解决问题,这些电子警察是不是就该撤销,或者再采取别的措施呢?还是只坐看这些电子警察继续每天产生高额罚单,而违章问题依然没有解决呢?所以,我们既要关心电子警察使用中的规范和程序问题,更要从开始的时候,就明确设置每一个电子警察的目的和目标。如果连基本的管理目标和失责机制都没有的电子警察,就可以认为涉嫌缺乏合理性了。我认为也就属于韩德云代表提出的滥用电子警察的范畴了,基本上可以考虑撤销了。所以,我们应该明确的是,对电子警察来说,设置的目的应该是帮助警察管理交通秩序,而不是为了罚款。如果以管理为目的的话,那其实电子警察的罚款越来越多,其实是监管的失败!也就是对电子警察的滥用。
电子警察作用值得肯定缺点也值得反思
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,电子警察即便不被滥用,本身也存在着两面性。其优点显而易见,无需多言。下面我们就来说说缺点。他山之石可以攻玉,我们不妨先来看看国外对电子警察的缺点是怎么看待的吧。2019年美国德州通过了废除红绿灯路口摄像头的法案,但这并不是美国第一个这样做的州。事实上,这已经是美国第12个通过类似法案的州了。在通过这项法案之前,电子警察的支持者和反对者进行了激烈的交锋。支持者的观点很简单,电子警察帮助维护了交通秩序、减少了车祸和死亡事故。而反对者的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:第一就是法理依据,反对者认为电子警察制造了一种假设的前提,它将车主预设为一种会违反法律的人员而进行监控,这一点是违背了美国宪法的。上图为签署该法案的时任美国德州州长第二是科学依据,反对者引用了美国凯斯西储大学的Justin Gallagher和亚利桑那大学的Paul J. Fisher一起做的一项长达十几年的研究。结果显示,电子警察并没有使红绿灯路口的事故总数和受伤人数有所减少,只是改变了事故的构成。简单来说就是,横冲直撞闯红灯造成的事故少了,但是为了躲避电子警察,很多司机在红绿灯路口猛踩刹车,从而造成的追尾事故增加了。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去搜索《Criminal Deterrence When There are Offsetting Risks: Traffic Cameras, Vehicular Accidents, and Public Safety》这篇论文看一看。上图为Justin Gallagher当然了,支持者也拿出了很多电子警察能减少车祸的证据,我们很难说哪方一定对。只是了解双方的观点,能让我们看问题有更多角度。第三、随着高清摄像头越来越多,美国社会对电子警察对个人隐私的侵犯始终保持戒心。以上这三条是美国社会对电子警察带来的问题的担心,以致于很多州都废除了红绿灯路口的电子警察。当然了,我们和美国的国情不同,美国的经验不能照搬到国内来。介绍美国社会对电子警察缺点的反思,只是给我们规范电子警察的使用多提供一个思路和借鉴。顺便多说一句,国内的电子警察也越来越多的开始采用高清摄像头,也有很多人担心自己在车内的隐私被侵犯。这里跟大家做个小科普。侵犯隐私是指对个人空间的监视,而马路属于公共场所。并且你是否在认真开车会直接影响他人的生命安全,所以拍摄车内的司机是否在玩手机、打电话,不算侵犯隐私。但是拍摄虽然不属于侵犯隐私,可这些信息如果随便泄露,用于和管理交通安全没关系的领域,就可能涉及到侵犯个人隐私了。对国内的电子警察,还有一点不得不提,那就是电子警察的补光灯。特别是晚上,能亮瞎眼的闪光灯在司机前方猛的一闪,之后几秒钟之内可能啥都看不清,严重影响交通安全。这一点还希望相关部门能注意到。
我们呼吁有温度的执法
最后,即便被滥用的电子警察都被彻底清理了,我认为靠电子警察的执法,依然缺少一点温度。因为通过电子警察只要有违章行为,就会被处罚。但电子警察设立的目的毕竟是管理而不是罚款。很多轻微的、不造成严重后果的违章,本可以通过教育和警告的方式解决。这样的方式才更贴近执法的初衷,也显得更有人情味。比如,去年4月份,在西安一医院门口,一位给来给孩子看病的家长为了省钱,每天把车停在路边,然后自己睡在车上。巡逻的交警了解到情况后,给这位车主开出了罚单以示警告。但却在罚单上写下“不罚、加油”四个字。这样有温度的执法不但能起到更好的效果,也瞬间火遍全网,赢得一片点赞。其实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,相比这种有人情味的执法,电子警察就显得冰冷了很多。
写在最后
电子警察的确节约了交警的执法成本,为交警认定违法违规提供了精确清晰的依据,对一些不守交规的司机产生了心理上的威慑效果。不过任何一种电子辅助设施,在使用随意时,就会远离其设置的初衷。尤其是当这种设施一旦被滥用,而广大司机朋友和交管部门的信息又完全不对称,就会给大家造成一种“人为刀俎,我为鱼肉”的想象。所以,电子警察被滥用一定要及时清理,更要给电子警察设立管理目标和失责机制。最后如果用更高的标准来要求,那电子警察的执法是不是也应该更有温度呢?最后,虽然韩德云代表的提议得到了很多好评,但也有不少朋友认为,现在的处罚力度其实是不够的,加大处罚才能更好的维护交通秩序。对此大家是怎么看的呢?欢迎留言讨论哦。